工程监理的分户验收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将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小部分进行验收和检查,以确保每个分户工程的质量符合规范标准。分户验收的内容包括结构、材料、工艺、安全、环保等方面。此外,分户验收还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和隐患,保障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
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监理单位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等参加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也应参加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工程开工前,监理部除了在监理规划中编制和策划有关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主要内容以外,还应独立编制更具体、更细化且具有可操作性的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分户质量验收的监理工作目标及控制要点。根据室内土建施工进度、水电安装及公共部位的完成情况,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部门的相关人员,及时对具备验收条件的住宅实施分户质量验收工作,若监理部人员充足,也可自行开展分户质量验收工作。
监理部应成立以总监为核心的分户验收管理体系小组,明确内部人员分工,待完成室内砌筑抹灰,以及楼地面、门窗、楼梯栏杆、水电管线安装等施工作业之后,即可开始实施分户验收工作。分户质量验收前,总监应提前做好分户质量验收技术交底,包括针对分户质量验收中所用测量仪器的操作方法进行培训,做到提前策划、有的放矢、因地制宜。
(1)分户质量经各参建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物业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共同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中签字并加盖分户验收专用章(公章)。
(2)若需要加盖监理单位分户验收专用章(公章),则监理部通过企业OA系统向公司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分户验收专用章(公章)的启用流程。相关主管部门对分户验收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该部门下发书面分户验收专用章启用文件,监理部方可在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资料会签栏中加盖本企业的分户验收专用章。
(3)分户质量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可安排以下专项验收,包括工程资料档案验收,以及节能、规划、环保、人防、防雷、消防等专项验收。各专项验收不分先后顺序,各专项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分包)单位,与被提前通知的质量监督站一起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按照“施工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的程序进行。
(4)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将节能、消防、规划、环保等其他专项验收合格准许使用文件报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若建设单位不听监理意见,只为满足业主的交房要求、兑现提前交房承诺而未完成以上专项验收,将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房屋盲目地交付给业主,则不仅会给建设单位带来相应的风险和不良的社会影响,还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监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