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支吊架是与建筑结构体牢固连接,以地震力为主要荷载的抗震支撑设施,主要用于支承机电管线设备并提供抗震支撑。它由锚固体、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在建筑给排水、供暖、天然气、消防、通风、供热、电力工程、通信等工程设备安装时使用抗震支架,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对建筑设施的损害,有效降低或避免次生灾害的产生。
1、所有材料进场时,包装应完好无损,并应附有包装分件名称、图号、数量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清单与材料应相符。
2、抗震支吊架产品运抵现场后,应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1)产品出厂质量检验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2)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
(4)进口材料商检证明等质量证明文件。
3、材料进场后,应在建设单位或专业监理人员的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按产品检验标准分类抽样检验。
4、抗震支吊架下列部位的特性应组织复检或现场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槽钢尺寸、齿牙深度、连接构件尺寸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光滑工件尺寸的检验》GB/T 3177的有关规定;
(2)抗震连接构件或斜撑组件力学性能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GB/T 37267的有关规定;
(3)锚栓承载力性能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机械锚栓》JG/T 160的有关规定;
(4)螺杆性能等级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的有关规定。
5、抗震支吊架材料,材质及表面处理方式应符合技术文件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GB/T 37267的有关规定。
6、抗震连接构件及管道连接构件板材厚度不应小于5mm,槽钢厚度不应小于2mm。
7、抗震支吊架材料采用的防腐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8、槽钢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支吊架通用技术要求》GB/T 38053的有关规定。
9、锚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用机械锚栓》JG/T 160、《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 的有关规定。
10、槽钢、连接件管夹、锚栓等材料配件应有企业永久商标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