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震支吊架工程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供货单位共同参加。
2、施工单位应严格对施工工序进行质量控制,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抗震支吊架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抗震支吊架的竣工图、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2)抗震支吊架构件、组件及其他附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3)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文件、工作文件和变更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其他质量保证资料。
5、抗震支吊架安装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材料和施工条件相同的抗震支吊架工程中,同层套数大于或等于1000套时,应按每1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同层套数小于1000套时,每100套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所有标准层应划分为一个独立检验批,除标准层外,其他楼层不足100套也应划分为一个独立的检验批。(3)机房工程中的抗震支吊架应划为一个独立检验批。
6、当抗震支吊架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整改,整改后的抗震支吊架应全数检验。
7、抗震支吊架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执行。
1、抗震支吊架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核对。
2、抗震支吊架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总数量的10%,且不少于3套。检验方法:现场核对。
3、吊架型号规格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核对。
4、抗震支吊架配件选型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总数量的10%,且不少于3套。检验方法:现场核对。
5、抗震斜撑与吊架安装距离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且不得大于0.1m。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总数量的10%,且不少于3套。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抗震斜撑竖向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且不得小于30°。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总数量的10%,且不少于3套。检验方法:角尺检查。
7、抗震支吊架与结构的连接,吊杆与槽钢的连接,螺栓螺母与连接件的扭矩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安装应牢固。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总数量的10%,且不少于3套。检验方法:力矩扳手检查。
8、抗震支吊架锚栓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锚栓套管不能超出混凝土安装平面。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总数量的10%,且不少于3套。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抗震支吊架锚栓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总数量的1%,且不少于5个。检验方法:拉拔试验。
1、安装后应横平竖直,不应出现扭曲变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构件表面平整、洁净、无起泡、分层现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抗震支吊架整体表面、侧面应平整,无明显压扁或局部变形等缺陷。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扭剪螺栓不得与带背孔槽钢连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