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通知单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向承包单位签发的指令性文件。目的是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工程施工,保证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约定等)能得到及时纠正。监理通知单具有强制性、针对性、严肃性的特点。监理通知单一旦签发,承包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在规定期限内要求进行落实整改,并按时回复。
善于运用和签发监理通知单是监理有所作为的体现。它能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促进工程建设的有效进行,有效地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同时,签发监理通知单也是考核监理如何行使手中权力的一个指标,是对监理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一种检验。
在撰写监理通知单时,既要提出问题所在,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要求和应当达到的目标;另一方面,内容应准确、完整、条理性强、表达清晰且要符合一定的格式要求。监理通知单的撰写和签发要注意下列要点和事项:
(1)监理通知单应在用词上,要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应分别采取“必须”、“严禁”、“应”、“不应”、“不得”或“宜”、“可”“不宜”等。
(2)存在问题部位的表述应具体。如问题出现在三楼三层楼板某梁的具体部位是应注明:“三楼三层楼板⑥轴、(A)~(B)列L5梁”。
(3)用数据说话,详细叙述问题存在的违规内容。一般应包括监理实测值、设计值、允许偏差值、违反规范种类及条款等,如:“梁钢筋保护层厚度局部实测值为18mm,设计值为25mm,已超出允许偏差±5mm,违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5.2条款规定”。对吃不准的问题,监理应在内部切磋商量,查找相关标准规范后予以判断。
(4)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时限应叙述具体,如:“在48小时内”。
(5)要求承包单位在监理通知单回复时,针对提出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阐述整改采取的措施、整改经过和整改结果等。
(6)要求承包单位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7)注明承包单位申诉的形式和时限,如“对本监理通知单内容有异议,请在24小时内向监理提出书面报告”。
(8)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栏应亲笔手签,坚持“谁签发、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9)签发和签收时间应具体,详细到分钟,如:“2005年3月10日上午9:30监理签发,上午9:35承包单位负责人签收”。
(10)反映的问题如果能用照片予以记录,应附上照片。
(11)监理通知单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
(1)在事前控制阶段,为预防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监理为事先提醒承包单位,此时建议使用《监理工作联系单》,这样既可以提醒对方在施工中引起足够的注意和重视,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问题的发生,也可减少监理通知单数量。且监理工作联系单一般不需回复,而监理通知单必须一一回复。但是,如果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违反了监理工作联系单中的内容,则应立即签发监理通知单予以指出。
(2)对监理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未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偶然性问题,并且承包单位可以配合立即进行整改的,此时监理也可不发监理通知单,而采取使用《施工整改记录单》的形式。此记录单与施工通知单形式类似,不同之点是记录单一般由现场监理人员使用,使用时监理将提出的问题列成表格,要求承包单位对列出的问题一一予以认可,监理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最后的复查情况需承包单位在记录单上确认。即一张记录单,完整记录的问题的提出、整改、复查的全过程,即解决了问题,又省去了承包单位书面回复等众多环节,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效率。如果记录单上的问题反复发生,未引起承包单位足够重视,监理应立即签发监理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