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第7.1.1条规定,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于缺乏历史数据,难以获得其强度的标准差,因而实际工程中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通常是按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的规定,在检验批内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汇总的基础上,采用标准差未知统计方法或非统计方法。
混凝土强度检验批的组批应满足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这4个基本条件。应引起注意的是,划入同一检验评定批的混凝土,施工时间太长时,各项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较大,不易保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生产工艺、配合比、龄期应基本相同”这4个强度评定时划批的重要条件。如预拌混凝土持续生产时间超过3个月后,材料的质量可能产生波动等。对于现场搅拌的混凝土,当持续施工时间超过3个月时,环境发生较大改变的可能性更大。考虑到大多数情况下,在连续3个月内生产的混凝土,其各项生产条件较能保持基本一致,更符合检验批的划分条件,《规范》首次规定,划入同一检验评定批的混凝土,其施工时长不宜超过3个月。当然,因时间改变的环境差异不同,且即便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对采用标养试块确定其强度的方法来讲,也不一定是决定性的,因此,规定为“不宜”超过3个月,实际操作中,显然可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作灵活的调整。《规范》规定重在提醒,应注意时间对环境变化的影响。
工程验收时,应注意混凝土施工检验批和检验评定批的区别。通常,混凝土施工检验批是指按混凝土强度、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进行划分,其主要意义在于注重施工过程控制。而一个检验评定批的混凝土则应由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实际上可能比施工检验批的量要大。实际操作中,一个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批的批量应当适量,不宜过大,因为批量过大,一旦出现样本强度通不过验收标准,就会增大处理工作量,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但若批量过小,样本容量也相应减少,对总体质量容易误判,也是不利的。
试件制作地点
《规范》第7.4.1条规定,“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以下简称标养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浇筑地点”通常是指“混凝土入模处”,即混凝土拌合物通过泵送或吊斗等方式输送至所要浇筑的结构或构件模板的位置。当确认场内输送不影响混凝土拌合物的温度和工作性时,也可在预拌混凝土的交货地点(卸料处)制作。
取样与试件留置
取样与标养试件的留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上述第三项要求是指施工现场由同一配合比混凝土连续浇筑总量超过1000m³时,可将整批混凝土改为每200m³制作一组试件。第四项所说的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即要求每一楼层至少应制作一组试件,即使该楼层混凝土使用量很少。第五项是对试件数量的最低要求。当工程规模较大、混凝土用量较多、工程重要性较高等情况时,施工单位也可根据需要制作更多组标养试件。上述规定的基本要求为每100m³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辅助要求为每工作班、每楼层也应至少留置一组。至于每拌制100盘留置一组的要求则是对搅拌站而言。
试验龄期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龄期通常采用28d。但对于掺加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其强度增长缓慢,早期强度偏低,而后期强度发展较快,因而《规范》规定,其检验评定可采用设计规定龄期(如60d或更长时间),具体可由建筑结构设计单位确定。对于采用蒸汽养护的构件,其试件先随构件进行同条件养护,当构件出池时,将试件放入标准养护室继续养护,蒸汽养护和标准养护两段养护时间的总和为28d或设计规定龄期。
合格判定及过程管理
《规范》第7.4.1条规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注意的是,该条所要求的是混凝土强度等级,而强度等级是针对强度检验评定批而言的,并非指某一组或几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的抗压强度代表值。应将整个强度检验评定批的所有各组标养试件强度代表值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要求进行计算,以评定该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因而施工过程中,当一组标养试件的强度代表值低于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中对最小值的要求(采用统计法时,最小值为0.85fcu,k;采用非统计法时,最小值为0.95fcu,k)时,则该批次施工的混凝土强度评定肯定通不过,应执行《规范》第7.1.3条,委托第三方检测,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其他情况,特别是强度代表值连续低于或明显低于fcu,k时,则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根据检测试验计划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当预期整个检验批混凝土强度可达到评定要求,可继续施工;否则,应及时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