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并签署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并签署意见。
2、《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附录B中表B.0.5。
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验收合格的,应签署意见。
4、《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附录 B 中表 B.0.6。
5、基槽开挖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槽。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等各方相关技术人员应共同参加验槽。验收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相应记录上签署意见。
6、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7、隐蔽工程报验表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附录 B 中表 B.0.7。
8、检验批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
9、《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E。
10、分项工程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
1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F。
12、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
1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 G。
14、单位工程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 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工程监理单位公章后报建设单位。
1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附录 B 中表 B.0.10。
16、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项目监理机构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系列表格上签署意见。
17、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系列表格包括:《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