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并依此逐步验收的的方式已被行业采纳并形成规范,工程人必须清楚: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作出确认。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 验收组织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完成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处理,然后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 验收内容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判定。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 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填写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分项工程的验收是以检验批为基础进行的。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 验收组织
验收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下,可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所有检验批验收记录进行汇总,核查无误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签字,然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通过验收。在分项工程验收中,如果对检验批验收结论有怀疑或异议时,应进行相应的现场检查核实。
➤ 验收内容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 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