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表说明
依据合同规定,非施工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导致施工单位要求工期补偿时采用的申请用表。
证明材料应说明依据、工期计算、申请延期时间及理由、竣工日期,并附上证明材料。。
2.注意事项
两个阶段的报审应分别填写,即临时(延期事件发生后)和最终(延期事件结束后)。施工单位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最终申请确定工程延期的日历天数及延迟后的竣工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标准规范及合同文件有关章节要求,对本表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签认《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审批表》,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项目监理机构在按程序审核评估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审批表》,不同意延期的应说明理由。
1.用表说明
工程建设有关方相互之间的日常书面工作联系,包括:告知、督促、建议等事项。
用于项目监理机构与工程建设有关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相互之间的日常书面工作联系,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注意事项
工作联系的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监理有关的某一方面需向另一方或几方告知某一事项或督促某项工作、提出某项建议等。
发出单位有权签发的负责人应为: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及项目其他参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等。
1.用表说明
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变更时,由变更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认意见。
2.注意事项
提出变更方应写明工程变更原因、工程变更内容,并附必要的附件
附件应包括:工程变更的依据、详细内容、图纸;对工程造价、工期的影响程度分析,及对功能、安全影响的分析报告。
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1.用表说明
本表仅适用于工程中发生可能引起索赔的事件后,受影响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向相关单位声明/告知拟进行相关索赔的意向。
通知书发送给拟进行索赔的对象及监理机构
2.注意事项
索赔意向通知书宜明确以下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的简单描述;
②合同依据的条款和理由;
③有关后续资料的提供,包括及时记录和提供事件发展的动态;
④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及其严重程度的初步评估;
⑤声明/告知拟进行相关索赔的意向。
提出方签字人员具备责任能力,一般为项目负责人
监理方审核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及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