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工减料是工程建设的参建各方以自身经济利益为出发点,采取的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违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逃脱质量监督验收程序的行为,严格意义上说是一种违法行为。
主要涉及三个相关方:
建设方:为降低工程造价而要求设计方、施工方采取或使用低质量的材料、构件等进行设计与施工。
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分包、班组):材料质量低于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过程不按施工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监督单位:不履行监督职责、不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等。总承包单位是工程施工的组织者、直接管控者,是工程质量控制最核心、最关键的主体,应该在防止工程建设偷工减料上发挥主导作用。
1、严格材料验收制度,防范分包靠以差代优、以次充好赚取差价。
2、事前做好交底,交底内容应可操作、明确工艺流程标准及质量验收标准。对工序较复杂、质量通病频发的部分,一定要样板引路。
3、过程中要勤复核和检查。
4、工序完成后要严格验收程序。
5、对于频发的质量问题要有处罚、修补措施。对屡教不改的作业队、分包商应清退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