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通过对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验收,可以提升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保障工程安全,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及时发现施工中的问题和缺陷,协助解决,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和修复费用,实现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1)在地基加固处理前,基坑、基槽开挖平整后,应对其土质和承载力进行检查验收。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根据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结构图,以及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确定土质和承载力是否达到要求。
(2)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的内容包括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及基础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等。基础浇筑前,应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地基加固处理以后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3)基础工程的验收。在基槽回填土以前,对基础工程的质量、构造、尺寸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
(4)应准备桩基轴线及样桩放线定位及复核记录,打(压)桩施工记录、灌注桩成桩施工记录。
(5)预制桩接桩,灌注桩钻孔、清孔,钢筋笼制作、吊放及混凝土灌注。
(6)桩位轴线偏差和标高验收记录(若桩顶标高与施工现场场地标高相同时,应在桩基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
(1)钢筋等工程在验收时,应确保在混凝土前,在覆盖屋面保护层、地下室基槽回填土、外墙板勾缝前,对钢筋骨架、管线、部件、预埋件等的数量、尺寸偏差、构造要求、保护层厚度进行验收。
(2)砌块砌筑施工前,结构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正式砌筑前,应首先在标准层砌筑样板间,包括构造柱、窗台压顶、过梁等,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完成;待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确保对施工人员已经完成技术交底工作,明确施工工序流程和质量验收标准。
(3)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1)轴线及放样(每一层);
2)柱、梁、楼梯、板钢筋(包括数量、规格、品种、搭接长度、焊接情况、保护层厚度、箍筋间距、预埋件等,每层一次),巡视旁站记录;
3)雨篷、阳台、空调板等悬臂部位钢筋(每层一次),巡视旁站记录;
4)混凝土(包括表面质量、强度等级、每层一次),巡视旁站记录;
5)墙体砌筑(包括柱与墙拉结筋数量、规格及设置情况),砂浆级配单;
6)屋顶水箱钢筋(包括数量、规格、品种、搭接长度),巡视旁站记录;
7)女儿墙压顶钢筋(包括数量、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