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在软弱地基中被广泛应用。严格控制桩位偏差和确保桩顶与承台良好连接,是桩基础施工质量的关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第8.5.2条规定,柱顶嵌入承台长度不宜小于50m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5.1.3条把预制桩桩位的允许偏差列为强制性条文,同时又列入主控项目,对桩基质量验收具有否决权。
1)两种桩顶标高混淆。原因是主要设计人员缺乏实践经验,施工图中桩顶与承台连接节点欠强,或表述不清,容易造成误把桩顶结构标高视为沉桩施工中的桩顶标高。
2)破桩方案不周,技术交底不清。施工单位操作人员破桩时未预留嵌入承台高度,而误将桩顶全部凿除。有的破桩方法不妥,如用大锤击打,造成桩顶破碎无法嵌入承台。
3)桩位偏差不按规范要求作全数检查,超偏桩号不经设计、监理认可的方案处理。无处理过程的隐蔽验收记录。
1)桩基施工前,应认真审核施工图中桩顶顶高,发现问题应通过设计人员纠正。沉桩施工的桩顶顶高,应在桩顶与承台连接点的结构标高基础上,再提高150mm主要考虑将被凿除的桩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以及钢筋焊接长度。
2)编制桩基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把沉桩桩顶标高和破桩预留高度列为控制要点。沉桩施工中,桩顶标高宜高勿低,因为桩顶偏高可通过破桩解决,而偏低处理比较麻烦。破桩前要求对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进行技术交底,破桩中严禁用大锤夯击,以免桩顶破碎。
3)桩基开挖时,监理人员应做好巡视检查,并认真审核桩位竣工图,重点检查是否有超过桩位偏差允许值的桩号,如有,则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其补强处理方案应经监理、设计认可。处理和隐蔽验收过程应封闭、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