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负有监督职,常常需要驻守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监督支持与监督。人们往往会陷入认识误区,将监理与监工的概念混为一谈。其实二者的区别是相当明确的。
监理的管理对象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执行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是业主的委托,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是一个履行合同的过程。
监工的管理对象是施工工地,监督工人干活,为施工方负责。监工主要是监视工地上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人施工情况,以及解决工地上出现的其他影响正常施工的问题。
在工地上,监理的工作帽子一般为白色。监理是被建设方委托,代表建设方对该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四控、两管、一协调”工作。四控是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两管是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是协调参建各方现场中的工作关系的和谐一致。
监工的帽子一般是蓝色的。监工也需要与各方工作关系进行协调。一方面需要在工友间树立威信,同时也要与工友建立良好的关系。另一方面,需要与施工方和其他材料、技术等部门进行和谐沟通,以便掌握施工动向及进度。
工程监理主要依据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在现场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技术性的问题。对项目上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等其他内容。
工地监工主要负责各类资质文件的日常保管,协助业务经理处理文件及款项的事宜,负责资质资料的发放与登记管理工作,对内需进行工程登记后发放资料,协助工程销售完成方案的制作与报价,准确理解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标书的编写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