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塔作业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条例2. 0.14:
1、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2m。
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 2m。
二、外电安全距离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条例10.4:塔机任何部位应与输电线路保持下表规定的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条例3.1.2,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其地基承载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1、《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19条例5.5.5.10,塔机主体结构、电动机机座和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导线的金属保护管均应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4Ω 。采用多处重复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0Ω 。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条例8.1.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1 台及 1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条例8.1.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
四、塔机标准节
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条例3.4.13 ,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严禁使用其他代用品。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连接螺栓。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条例4.4.6.1,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置在不超过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条例 8.2.3.7,塔式起重机的斜梯、直立梯、护圈和各平台应位置正确,安装应齐全完整,无明显可见缺陷,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4、《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条例8.2.3.6,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空载、风速不大于 3m/s 状态下独立状态塔身(或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 轴心线的侧向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4/1000,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轴心线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2/1000。
五、附着装置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条例3.3,附着形式、自由端高度、水平距离、间距、连接件应符合说明书及安拆方案要求。构件和预埋件应由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制作。
六、爬升系统
1、《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条例 8.2.9,安全溢流阀、平衡阀、液压锁、泵站系统应无泄漏、连接牢固符合说明书要求。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条例6.11,自升式塔机应具有防止塔身在正常加节、降节作业时,顶升横梁从塔身支承中自行脱出的功能。
七、驾驶室
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条例3.4.12,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并应按程序进行调试合格。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条例4.6.4,司机室内应配备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